大火燒出新標準 聚氨酯保溫行業突墜寒冬
中國膠粘劑網資訊:9月1日,是《太原市消防條例》實施第一天,按照該條例規定,所有建筑工程外保溫材料及外墻裝飾材料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用不燃或者難燃材料。
同一天,許多聚氨酯企業聚在上海,他們堅持,聚氨酯是目前最理想的建筑節能保溫材料。
由于大量的小企業甚至是小作坊的存在,沒人能說得清市面上到底有多少家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生產廠家。普華咨詢的一個數據稱,目前這類企業數量已經超過8000家(不含原材料供應企業),整個市場形成的總產值在500億到600億元之間。
幾次火災后的標準層層拔高之下,外墻保溫材料行業備受炙烤。
大火燒出來的新標準
上海“11·15”膠州路大火,是很多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相關企業“苦日子”的開始。
“11·15”大火,正是由于電焊工作業時引燃了外墻的聚氨酯保溫材料碎屑,引發大面積立體火災。 火災發生后到達現場的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朱力平,指責聚氨酯是此次特別重大火災的 “罪魁禍首”,并稱“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規定,建筑工地腳手架必須用難燃和不燃材料搭建,杜絕聚氨酯泡沫用于外墻保溫和室內裝修,必須用難燃的物質代替”。
這并不是唯一一起保溫材料引發的火災:2008年7月27日、11月1日濟南奧體中心體育館連續兩次發生火災;2008年10月9日,在建的哈爾濱“經緯360度”雙子星大廈發生火災;2011年2月3日,被稱為沈陽第一高樓的皇朝萬鑫大廈發生火災......均由外墻保溫材料引發。
為此,公安部于2011年3月14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65號文),規定自3月15日起,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管一切從嚴,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
實際上,早在2009年央視大火后,公安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聯合下發了46號文: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宜為A級,且不應低于B2級。
每次大火之后,對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的要求就大幅度提高。業界的擔憂是,如果真提高到A級,整個有機保溫材料行業只能徹底覆滅。
按照現行的《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A級指不燃材料,B1級是難燃,B2級是可燃,B3是易燃。目前我國市面流行的建筑外保溫材料主要為EPS(模塑聚苯板)、XPS(擠塑聚苯板)和PU(聚氨酯),其中EPS和XPS的市場占有率為90%,PU為10%。本質上均是“不可能達到A級的”有機泡沫塑料。
上海普華咨詢有關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EPS通過添加阻燃劑可以達到B2級;XPS能達到B1級,但對生產工藝要求較高,目前只有國外品牌能做到;普通PU添加阻燃劑可以達到B1級要求,但成本較其他二者高,所以很多建筑商不采用PU作為外墻保溫材料,或者在施工中不加入阻燃劑,致使材料易燃。
行業突墜寒冬
“現在我們在江浙滬的項目全停了,只有北方的一些項目在做。”上海希尼卡環保節能材料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楊燕告訴本報記者,經過這些年的市場培育,大家都已經廣泛認可了聚氨酯的保溫性能。但一把火,讓行業經歷了前所未有的寒冬。
“11·15”大火之后,江浙滬都嚴格執行65號文。今年7月,上海市消防委員會首次擴大會議上還再次明確,保證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包括既有建筑節能綜合改造工程使用的外保溫材料,必須為不燃材料。
許多江浙滬市場的有機保溫材料企業由此步入拐點。僅以希尼卡去年的數據來看:去年銷售額就從此前的4000萬至5000萬元規模,銳減至1500萬。“今年的數字可能更不好看”,楊燕說,全行業內有機材料的使用下降了大約60%至70%。
能夠達到A級標準的,只有不燃的巖棉、玻璃棉等無機材料,但它們的市場覆蓋面很小。目前中國的建筑設計施工中,90%以上都采用了有機材料。
楊燕告訴記者,全國目前只有10條生產線生產巖棉,每年產量大約10噸,遠遠不能滿足市場需求。“現在大家都拿不到貨,我們都說,拿到巖棉就等于賺到錢了。”她說,65號文出來之前,國產巖棉大約是200元/立方米,現在已經漲到了700元/立方米。
但由于無機材料的分子量小,不能形成空腔結構,達不到節能50%的要求,尤其在北方難以做到保溫御寒,所以基本上不適用。而相比之下聚氨酯的保溫性能就要好得多,楊燕說,公司在北方比如葫蘆島、盤錦、沈陽等地還有項目在做。
江蘇綠源新材料公司副總經理魏建輝也告訴本報記者,巖棉在生產中屬于高能耗、高污染的三高產業,不符合國家政策導向。
楊燕說,如果目前這種不明朗狀態再持續半年,企業還能支撐,但再拖下去就難說了。“11·15”大火后,楊燕已經看著自己身邊不少小規模的同行或倒閉或轉行。“就是從大火后市場一下子蕭條了,年后更加明顯。這個行業門檻低,技術、資金都不足以抵抗大的風險,很多小企業一年可能就做幾個項目,或者靠某一個項目翻身。所以一旦有問題也就一下子死了。”
不僅是企業倒閉轉行,不少工地也已經停工。“在江浙滬,我們了解到的,客戶要么觀望,實在避不過去非要上項目的,就改用無機材料,北方則使用B1級的聚氨酯材料。”楊燕說。
而已經施工的,也在擔心是否能通過消防驗收。此前就有媒體報道,青海一些學校,在2010年10月左右開工建設,外墻保溫是按照當時46號文要求進行的設計審批。然而等學校今年進入消防驗收時,已經不能滿足新出65號文的A級保溫材料要求。
B1級更合適?
9月1日上海舉行的“2011國際聚氨酯峰會-聚氨酯硬泡產業論壇”上,諸多企業界人士均表示,65號文并不理性,不具備可操作性。
歸結起來,理由主要是“當前的技術條件下有機保溫材料不可能達到A級阻燃,能達到A級阻燃的無機材料又無法達到有機材料的保溫效果,如果堅持A級,會給我國的節能減排帶來巨大壓力”。另外,現有A級阻燃保溫材料生產供應無法滿足保溫節能龐大的市場需求;至于火災的發生,不是材料問題,而是施工安全監管的問題……
到底是企業出于自身利益的訴求,還是標準確實高于了現實?什么才是可操作的阻燃標準?
許多業內人士都向記者表示,46號文確定的A、B1、B2級綜合應用的阻燃標準已可以滿足阻燃安全性,關鍵還是要建立起嚴格的全程監督以及問責制,在施工過程中確保使用合格的保溫材料。
普華咨詢市場調查分析師吳珊就告訴本報記者,目前業界多看好B1級,企業很多也是按照這個標準在操作的。
中國聚氨酯工業協會高級顧問、上海聚氨酯產業發展促進中心首席專家黃茂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B1級材料可以用。在外墻保溫材料防火安全性能新標準頒布之前,他建議仍然按照46號文,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燃燒性能宜為A級,且不低于B2級。
不過黃茂松也表示,建議在B2和B1級標準中,增加燃燒滴落物和電火花實驗考核標準,把B2級氧指數從26提高到28(氧指數越高表示材料越不易燃燒),以擴大B2級保溫材料在建筑節能中的應用范圍,同時將燃氣煙密度和毒性試驗列入保溫參考燃燒性能的考核標準。
保溫材料既要達到防火安全指標的要求,又要達到節能指標的要求,二者不可偏廢,不能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黃茂松強調。
楊燕說,根據所在企業的實驗結果,氧指數在28是最好的平衡點,可以平衡市場供應量、迅速可推廣量以及防火和保溫等多項指標的可平衡性。
日前,吉林省的一個表態呼應了業界的要求。吉林省表示,考慮到該省節能改造的“暖房子”工程實際現狀,特別是自46號文施行以來,全省外保溫市場運行良好,能夠嚴格按照46號文的要求進行施工,綜合各方意見,決定在吉林省全省范圍內從嚴執行46號文的要求,對65號文中提到的在建民用建筑采用A級保溫材料的要求暫不執行。
“實際操作是另一回事”
不過,即便是B1級保溫材料,在聚氨酯領域中能做得出來的企業,也屈指可數。其中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市場沒有需求,企業沒有動力。
魏建輝就告訴記者,江蘇綠源B1級保溫材料的產能是15萬立方米,但市場上根本沒有這么大的需求。而要成本下降,就必須量產,原材料才能便宜。“目前B1級我們的成本已經比國外的便宜了50%,但是奔馳不可能賣到桑塔納的價格。”
吳珊則認為,如果要提升保溫材料的防火級別,有可能導致其他性能下降,產品配方可能就需要修改。同時添加阻燃劑后,成本也會上升。但是下游施工方對成本的承受能力很弱,為了尋求利益最大化,他們自然不會選取價格較貴的材料。
據了解,保溫材料每上升一個級別,價格就增加30%到50%。如希尼卡生產的B2級的聚氨酯材料1400元/立方米,B1級的就上升到大約1900元/立方米。
即使標準正在層層拔高,實際操作中往往又是另一回事。魏建輝說,甲方為減少資金占用,往往會讓施工方墊資去購買保溫材料,但由于建筑領域的混亂,以及層層分包,往往使得真正的施工方利潤微薄,不得不降低材料成本,最終出現設計和施工結果完全不同的狀況
材料檢測也是另一塊盲區。“過去企業都是自行在全國各地選擇檢測中心,比如我要檢測防火性能,就專門做一塊防火特別好的去檢測,要檢測吸水率,就做一塊吸水率特別好的送過去。很多小企業,則是在市場上購買別人的產品送檢。”唐達理告訴本報記者。
檢測費用過高,也阻礙了企業主動送檢的積極性。“按照46號文,B1級的檢測需要11200元,之前1997年標準只要3000多元。”唐達理說,送檢需要40天的周期,但是企業生產出來產品,不可能等待這么久才發貨,都是一邊送檢一邊施工,這也就很難保證質量。
但不容避諱的是,有機保溫材料有著致命的缺點。EPS和XPS易著火易滴溶,PU材料可自熄,但溫度達到一定程度后就難以熄滅。而且PU泡沫材料著火還有煙霧大、毒性大的弊端。即便是加入了阻燃劑,當遇到大火高溫的時候,阻燃劑自己也會被燒掉,聚氨酯毒性也就被釋放了出來。
但是決定一種新型高分子材料的存廢要慎重,因為幾次大火事故就燒掉一個產業,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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